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質量強區建設綱要》到2025年:培育具有影響力的區域公用品牌50個,地理標志數量達到400件。
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質量強區建設綱要》,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質量強區建設綱要》主要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建設綱要》,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綱要。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統籌發展和安全,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主題,全力完成好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堅持質量第一、以質取勝,以增強自治區產業質量競爭力為核心,以推動產品、工程、服務質量升級為重點,以增強全民質量素養為基礎,有效提高供給質量,深入實施質量強區戰略,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推動自治區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為自治區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區質量整體水平進一步全面提升,自治區品牌影響力不斷擴大,人民群眾質量獲得感、滿意感明顯增強,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質量強區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明顯提升。經濟結構更加優化,創新能力持續提升,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兩個基地”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加速轉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貫穿全過程、各領域,單位GDP資源能源消耗不斷下降,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產業質量競爭力持續增強。產業發展質量基礎保障有效強化,產業鏈供應鏈整體現代化水平顯著提高,農牧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穩步提高,制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達到82.5,服務業供給有效滿足產業轉型升級和居民消費升級需要,質量競爭型產業初具規模,建成一批優勢產業集群,爭創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產品、工程、服務質量水平顯著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合格率達到98%以上,制造業產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6.5%,消費品質量合格率達到94%,基本藥物抽檢合格率達到98%,食品抽檢問題處置率達到100%。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服務質量滿意度全面提升,公共服務質量滿意度達到83分以上。
——品牌建設取得更大進展。培育具有影響力的區域公用品牌50個,有效注冊商標擁有量達到50萬件,地理標志數量達到400件,主席質量獎獲獎企業超過40家。申建“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2個。
——質量基礎設施更加現代高效。質量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布局更加科學,實現更高水平協同發展,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實體服務窗口達到50個,建成國家產業計量中心2個,培育申建國家級質量標準實驗室1個,建成自治區級質量標準實驗室5個。
——質量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質量法規制度、監管體系、重大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更加完備,質量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質量人才隊伍結構和數量更好適配全區產業發展需求,質量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
到2035年,質量強區建設基礎更加牢固,先進質量文化深入人心,質量和品牌綜合實力顯著提升。
二、提升經濟發展質量效益
(三)增強質量發展創新動力。鼓勵支持高校、企業及科研院所深化產學研合作,推進質量領域技術、管理、制度協同創新。強化重點領域科技項目支持,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組織相關企業開展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突破一批重大標志性質量技術和裝備。開展質量管理數字化賦能行動,推動企業實現5G、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質量管理融合,強化質量管理數字化關鍵業務場景創新。加強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保護,建設綜合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機構。健全技術轉移體系,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示范區、示范基地、專業化技術研發與中試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建設國家和自治區技術轉移人才培養基地,推動質量創新成果高效率就地轉化。
(四)堅持質量發展綠色導向。發揮質量標準引領作用,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開展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造業、黑色金屬和有色金屬的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等五大行業和數據中心等重點領域節能降碳行動。推動全區制造業綠色轉型升級,新增自治區級綠色工廠50戶以上。發揮自治區“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引領作用,推動綠色供應鏈發展。推進資源循環利用技術標準研制,創新發展資源循環利用服務。積極建設國家碳計量中心(內蒙古),搭建碳計量公共服務平臺,更好發揮計量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的基礎性作用。落實國家生態修復標準,加強自治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創建綠色商場,促進綠色產品銷售和消費。
(五)推動質量發展便民利民。開展質量惠民行動,增加高品質產品和服務供給。開展“消費者信得過產品”推薦活動,不斷提升名優產品影響力。推進傳統商貿主體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新型消費模式,推動定制、體驗、智能、時尚等新型消費提質擴容。加快消費品國內外標準比對數據資源庫和定制消費品標準體系建設。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推動線下實體店承諾無理由退貨,大型連鎖商超實現異地、異店退換貨。拓寬質量救濟渠道,推動企業投保產品、工程、服務質量相關保險,落實質量保證金制度。試點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鼓勵養老機構投保責任保險,食品生產經營者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加大消費宣傳教育力度,推動消費爭議先行賠付,暢通消費投訴舉報渠道,及時發布消費提示,推行消費投訴信息公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優勢
(六)強化產業基礎質量支撐。聚焦產業基礎質量短板,分行業實施產業基礎質量提升工程,加強現代裝備制造、新型化工、有色金屬加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產業基礎質量攻關。推進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等科研力量優化共享,開展先進金屬材料、稀土新材料、先進硅材料、先進高分子材料等質量提升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提高核心基礎零部件及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等工業基礎能力,突破一批工程化、產業化瓶頸。推進生產工藝、質量管理、數字智能、網絡技術深度融合,支持企業加快數字化車間和數字化工廠建設。將數字技術融入研發設計、物流供應、生產制造、消費服務等環節,促進產業線上線下循環。構建特色產業生態系統,建立龍頭企業主動發起、中小型創業企業積極參與、大中小企業共存的“1+N”產業生態系統。引導企業加快基礎軟件、應用軟件、工業軟件、新興平臺軟件應用示范。加快建設國內一流的稀土產品檢驗檢測中心,實施知識產權核心指標量質齊升工程,開展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推進標準研制、合格評定工作。
(七)提升產業質量競爭能力。推進能源、化工、裝備制造、冶金、農畜產品加工等傳統產業數字化升級改造,提高質量管理數字化水平。推動產業質量升級,圍繞產業鏈整體質量水平提升強化上下游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增強關鍵環節、關鍵領域質量管控力和質量優勢。開展對標達標提升行動,助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開展農牧業生產“三品一標”提升行動,推進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產提升行動,有效提高農牧業質量效益。引導企業開展有機產品等高端認證。推進傳統制造業質量升級、技術迭代和協同創新,加快培育生物技術、機器人及人工智能等競爭型產業,推動制造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大力發展服務型制造。加快培育服務業新業態新模式,支持發展現代金融、旅游康養、文化娛樂、平臺經濟等新模式,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知識產權、倉單和股權質押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文旅、養老等服務業質量標準制修訂力度,開展服務業質量滿意度調查,以問題為導向推動服務質量改進升級,優化服務業市場環境。推動現代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融合發展,加快推進自治區物業服務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應用。
(八)提升產業集群質量引領力。以質量技術創新和質量基礎設施優化升級為抓手,加快發展現代裝備制造業、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通用航空等產業,推動新興產業和信息技術融合創新,以智能化手段促進質量發展,助推培育新興產業和產業集群。大力發展現代裝備制造業,開展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計劃。建設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完善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加快發展新材料產業,支持參與石墨烯新材料儲能、導電、導熱、涂料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積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強生物醫藥技術研發與轉化應用。全力支持發展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等新興產業,充分發揮標準引領、質量提升、品牌帶動效能,助力實現“提質增效”“換道超車”。育成一批數字經濟領域“瞪羚”和“獨角獸”企業,創建一批生物經濟行業知名品牌,建成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冰雪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引領示范作用明顯的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創新產業集群質量管理機制,在綠色農畜產品產業集群地,加快構建融合協同、分工協作、資源共享的質量服務綜合體。打造產業集群質量標準創新合作平臺,圍繞產業集群發展的質量基礎需求,加強工業產品質量控制與技術評價實驗室建設,研制先進技術標準,創新標準查詢、信息發布、標準孵化一體化服務模式。大力實施國家級高新區“提質進位”和自治區級高新區“促優培育”行動,打造技術、質量、管理創新策源地,培育高質量發展產業集群。
(九)培育區域質量發展新優勢。落實質量發展政策,促進東部盟市高質量建設農畜產品生產基地、中部盟市提升產業層次和發展能級、西部盟市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荒漠化治理。圍繞建設農畜產品生產基地,重點發展乳、肉、絨、玉米、馬鈴薯加工等產業,培育綠色農畜產品加工產業集群。圍繞建設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加快推進新能源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汽車制造業發展,形成拉動制造業發展新引擎。推進風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風光火儲一體化綜合應用示范。實施控煤減碳工程,發展規?;L光制氫,加快發展重水堆、壓水堆、高溫堆等核電燃料制造。圍繞現代煤化工和精細化工產業,培育新型化工產業集群,加快推進鄂爾多斯國家現代煤化工產業示范區建設,加快發展深加工項目,構建煤焦化工、氯堿化工全產業鏈。圍繞先進金屬材料、稀土材料、硅材料、建材及非金屬礦物材料、碳材料、高分子材料,培育新材料產業集群。推動稀土、石墨等特色資源高質化利用,提高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推進稀土、鐵、鈮、鈧等共伴生資源高效分離提取,打造勘查、開發、利用、回收全產業鏈。圍繞生物制劑、原料藥和化學藥、中藥(蒙藥),培育生物醫藥產業集群。結合自治區區域發展規劃,以全面質量管理理念、數字化質量管理方法,推動質量強盟(市)、質量強旗縣(市、區)、質量強業等向縱深發展,打造質量強區建設標桿。
四、加快產品質量提檔升級
(十)提高農產品食品藥品質量安全水平。全面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推行食品安全分層、分級包保責任制度,實現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監管。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標準。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強化國家、自治區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推廣應用,持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深入推進“治違禁 控藥殘 促提升”三年行動。落實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和蘇木鄉鎮網絡化管理,提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加大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培育認證力度,加強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與發展。推進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試點建設。發揮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作用,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優化食品產業布局,實施技術改造。推動全區食品生產企業開展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控,鞏固內蒙古乳業第一大省地位。積極創建國家、自治區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旗縣(市、區)。強化法治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等各環節全覆蓋監管。建立完善旗縣(市、區)、蘇木鄉鎮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強化藥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務、探索實行“兩品一械”注冊備案前技術咨詢等服務,對相互關聯事項實行合并審評檢查。強化對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劑等高風險產品和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的監督檢查,強化醫藥產業供應鏈企業信息共享和質量追溯。繼續深化審評制度改革,推動藥品研發和質量標準提升。支持藥品研發創新,鼓勵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數量20個以上。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建立健全蒙醫藥標準體系。加大農產品食品藥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力度,推動對重點類別產品儲存、運輸等環節數據開展在線監測。培育20家以上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和競爭力的冷鏈物流企業。
(十一)擴大優質消費品供給。開展消費品質量提升行動,建設國家級消費品標準化試點,推進消費品質量標準升級。推動傳統消費品迭代升級,提升毛紡產業鏈制造水平,推動個性定制、數字化試衣等新模式新技術應用,實現產品服務化、服務產品化。完善產業政策措施,采信認證結果,鼓勵企業開展有機產品、綠色產品、低碳產品等高端品質認證,有效增加優質化、品牌化、新型化的消費品供給。開展優勢特色農畜產品營養品質評價,推動分等分級。增加中高端兒童家具玩具和功能型老年人家具等消費品供給。支持自治區消費品生產企業采用國際國內先進標準,采取標準自我聲明或第三方評價等方式履行內外貿消費品同線同標同質要求。推動消費品進出口優進優出,鼓勵能源資源類商品進口,支持出口產品提高品質和附加值。強化消費品質量監管,加大重要消費品監督抽查力度,定期發布不合格名單。
(十二)提高工業品質量水平。以工業設計牽引質量提升,大力發展“設計+”產業鏈,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加強設計標準、生產制造、售后服務等全過程質量管控,推動“內蒙古制造+內蒙古設計”。以技術研發支撐質量提升,加強前沿基礎變革性、交叉性研究,強化精密鑄鍛造技術與工藝、超精密光學元件面型調控技術與裝備等一體化設計。以首臺(套)示范引領質量提升,按照國家要求組織監測評定,促進原創性技術和成套裝備產業化。實施國家重大工程設備監理制度,提高重大工程設備質量安全水平。以智能化升級助推質量提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設備數字化率達到60%,關鍵工序數控化率達到65%,工業互聯網平臺普及率達到45%,工業園區全部建成智慧園區。實施質量可靠性提升計劃,促進“內蒙古制造”品質升級。
五、提升建設工程品質
(十三)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實施工程質量信息公開制度,落實工程建設質量終身責任制、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健全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管理體系,提升監管部門信息化監管能力和效能。強化責任追究追溯,督促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書面承諾制、永久性標牌制、質量信息檔案等制度。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將項目法人招標、發包、撥付工程款等行為列入重點監管內容。推進全過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推動建立工程參建各方責任明晰的質量保證體系。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監管,完善質量監督檢查制度,推動監督隊伍專業化建設。鼓勵引入檢測、監理等第三方機構輔助開展工程質量監督抽查。落實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加強工程運營管護。建立工程質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納入招標評審范圍,加強標后合同履約監管。
(十四)推動建筑材料品質提升。加快高強度高耐久、可循環利用、綠色環保等新型建材推廣應用,提升建材性能和品質。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健全綠色建材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引導綠色產品消費,促進建材工業轉型升級。鼓勵采用獲得認證的綠色建材產品。培育建設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積極利用工業固廢生產綠色建材。建立裝配式部品部件質量管理機制,制定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推進項目施工裝配化、標準化。落實建材生產和供應單位終身責任,執行見證取樣檢測制度,完善材料監督抽檢制度。加強建材產品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管,加大外墻保溫材料、水泥、電線電纜等重點建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實施缺陷建材響應處理和質量追溯。推動建材行業從生產到施工全鏈條質量提升,明確建材性能指標要求,開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點領域建材專項整治。
(十五)提升內蒙古建筑質量水平。培育內蒙古建造優秀品牌,開展“草原杯”工程質量獎評選,組織企業積極參與平安百年品質工程示范創建、魯班獎、詹天佑獎、大禹獎、李春獎評選等活動。完善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相關配套制度,鼓勵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專業化服務。推動提高工程設計質量,實行交通工程設計雙院制審查,規范水利項目審查管理,加強城市設計和建筑風貌管控。研究推廣先進建造技術和工法。推廣先進建造設備和智能建造方式,加快推動智能建造試點地區試點項目落地。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全區城鎮規劃區內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動建設高品質星級建筑。積極創建綠色生態小區、綠色生態城區。充分運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風,降低建筑能耗。合理采用可再生能源和余熱資源。加強政策支持引導,鼓勵優秀大型建筑企業、設計企業走出區外。
六、增加優質服務供給
(十六)促進生產服務專業化發展。積極培育農機作業、農牧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農畜產品初加工、農資供應、烘干倉儲等生產性服務組織,開展耕、種、防、收等單環節、多環節或全程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健全基層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鼓勵科研院所、高校和農技推廣機構建立“專家定點聯系到縣、農技人員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推廣“專家+農技人員+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支持制造MES與企業ERP互聯互通,提升產品外觀、結構、功能等設計能力,開展專利導航和質量咨詢服務,推進檢驗檢測與現代產業融合發展。優化普惠金融資源,加大煤炭能源供應和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知識產權融資服務體系。積極發展多式聯運、智慧物流、供應鏈物流,優化邊境口岸國際物流通關,支持企業自主選擇“通關一體化”“互聯網+24小時預約通關”等便利模式。加快建設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產業配套齊全、多功能、多業態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規范發展網上銷售、直播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拓展海外倉網格布局,提升海外倉服務能力。提高現代物流、生產控制、信息數據等服務能力,充分利用數據資源,引導企業上云,為中小企業賦能。加大重大裝備售后能力建設力度。
(十七)推進生活服務品質化多樣化。大力發展大眾餐飲服務,推動飯店、酒店等餐飲服務機構規范發展。創新豐富家政服務,培育優質服務品牌。強化物業規范管理,完善物業服務管理制度體系。推進旅游服務提質升級,大力發展生態旅游、鄉村旅游、冰雪旅游、紅色旅游、自駕旅游等新業態。加強黃河沿線資源整合和產品差異化打造。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加大對文化旅游市場執法力度。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提高出行滿意度。完善民航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推動航空服務提質升級。貫徹執行群眾賽事辦賽指南和參賽指引,在社區中廣泛開展科學健身服務指導。深入推進移動支付便民工程建設,推動垂直類電商平臺發展,促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經營。提升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載體功能,培育孵化自治區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實施“老字號+互聯網”工程。加快培育建設自治區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推進試點步行街改造和業態升級,打造城市消費地標,支持建立新型消費體驗中心。完善顧客滿意度測評體系,加強生活服務質量監管,保障人民群眾享受高品質服務。
(十八)推進公共服務便利化品質化。推進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達標建設。優化醫療機構功能布局。加大無障礙設施建設改善力度。推動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發展。建立健全政務服務標準體系,推進電子證照亮證應用。全力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優質均衡發展,加強高水平“雙一流”、高職“雙高”建設。利用內蒙古文化云等平臺,構建線上線下閱讀、數字化展示等服務體系。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加強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建設,提供便捷就業創業服務。完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規范實施老年人助餐、日間照料等地方標準,加快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構建預防、治療、照護“三位一體”老年健康服務模式。健全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全人群和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管理。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處置機制,提升傳染病病原體、健康危害因素檢測能力和重特大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強化口岸公共衛生防控,持續推進新建、已達標、改擴建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達標考核和動態管理,提升防控傳染病跨境傳播能力。
七、增強企業質量和品牌發展能力
(十九)強化質量技術創新應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創建自治區級企業技術中心,開展新產品開發和質量技術創新,改進生產技術和生產工藝,擴大新材料應用范圍,加快產品質量提升和品種更新換代。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創建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質量技術創新平臺,開展質量技術應用研發,攻克一批困擾主導產業產品質量提升的技術難題。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委托研發、計量、認證、試驗驗證等公共服務。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計量檢測儀器設備、測量測試方法研究。支持中小微企業實施技術改造、質量改進、品牌建設。大力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爭創一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十)推動實施全面質量管理。支持企業以質取勝發展,創新開發新型質量管理工具,大力引進國際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并加以改造提升,開展質量管理理論方法和質量管理工具培訓,加快質量管理成熟度躍升。鼓勵企業構建以數字技術為支撐的全生命周期質量體系,將數字化應用到標準實施、質量控制、質量改進和供應商質量控制能力考核評價等方面。引導企業學習先進質量管理方法,鼓勵企業開展全面質量管理知識競賽、質量管理(QC)小組等群眾性質量活動,進行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質量標準制定。開展企業首席質量官任職培訓,建立首席質量官人才庫,引導企業加強質量經理、質量工程師、質量技術能手隊伍建設。
(二十一)打造自治區特色優勢品牌。增加優質綠色農畜產品供給,做強做優做大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區域公用品牌,打造世界級企業和國際乳業品牌。支持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區域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進行國際商標注冊。支持申報“中華老字號”,積極培育“內蒙古老字號”。加快實施農牧業品牌提升專項行動,健全品牌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完善農牧業品牌目錄制度,定期發布“品牌榜”,持續推進“蒙”字標認證,在央視等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平臺加大宣傳營銷力度,塑造“亮麗內蒙古、健康農產品”的品牌形象。加強地理標志挖掘、培育、申報、運用和保護等工作。鼓勵企業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增強品牌管理運營能力。依托相關組織和機構開展品牌理論、價值評價研究,對外發布相關分析報告。辦好“中國品牌日”、自治區品牌文化節等活動。支持企業加強品牌保護和維權,構建企業自我保護、行政保護、司法保護“三位一體”的品牌保護體系。
八、構建高水平質量基礎設施
(二十二)加強質量基礎設施管理。加強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生物制藥、農畜產品加工等產業的計量、檢測技術、檢驗裝備研發等基礎能力建設,發展面向設計開發、生產制造、維修售后等全過程的觀測、分析、測試、檢驗、標準、認證等服務。夯實計量基礎,完善量傳溯源體系,加快推進計量一體化發展。加強重點領域計量標準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構建能源資源計量服務體系,加強自治區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數據采集、分析應用。落實自治區各級法定計量技術機構量值傳遞責任,全面開展強制檢定工作。支持優勢企業瞄準國際先進標準提高水平,打造對標達標標桿示范企業,推進應用示范,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繼續推動企業標準、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大力發展團體標準。鼓勵自治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制修訂,提高市場自主制定標準比重。深化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加強公益性機構功能性定位、專業化建設,推進經營性機構集約化運營、產業化發展。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精簡優化許可評審程序,全面推行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大力發展在線智能化、多參數、信息化和網絡化等檢驗檢測認證新業態,提升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技術咨詢、標準研制、業務培訓等增值服務水平。加大對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力度,加強檢驗檢測機構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強化失信懲戒措施,推動落實檢驗檢測機構對檢驗結果的主體責任、對產品質量的連帶責任。開展質量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推動質量技術服務機構管理和服務水平提升。
(二十三)提升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以自治區現有的國家級質檢中心、自治區級質檢中心為基礎,統籌規劃自治區質量技術服務機構建設。推動加強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能力建設,至少完成50項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推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設備更新改造。推動檢驗檢測機構參與檢測方法、技術規范、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標準物質的設計研發。推進質量標準實驗室培育創建,有效發揮其支持產業發展的質量技術研究功能。支持技術能力強、服務信譽好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創建品牌。加大計量檢定校準、標準研制與實施、檢驗檢測認證等無形資產投資。
(二十四)增強質量基礎設施服務能力。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助力行動,構建自治區“互聯網+質量基礎設施”服務生態,實行線上平臺+實體服務窗口聯動,為企業發展提供檢驗檢測、認證、計量測試、產品研發、標準制(修)訂、實驗室(儀器)共享等全鏈條、全方位、全過程服務。推進“標準化+品牌”培育、“標準化+知識產權”融合。推進質量基礎設施要素集成融合,構建協同服務網絡,建立“1+N”模式“一站式”服務體系。加強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構建跨部門、跨區域、跨體制、跨行業的產業集群質量基礎設施綜合服務體。鼓勵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參與國際和地區間技術培訓、實驗室間比對等業務,加強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跟蹤評估、預警提示、解讀咨詢和宣傳培訓。
九、推進質量治理現代化
(二十五)加強質量法治建設。完善質量執法機制,依法依規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行為,推動跨行業、跨區域監管執法合作,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依法在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開展行政公益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共享等協作配合,增強公益訴訟的監督力度。落實國家產品和服務質量擔保與爭議處理相關規定,推動落實質量擔保和第三方質量爭議處理。加強質量法規宣傳教育,在全區組織開展質量法治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農村牧區“五進”宣傳活動。
(二十六)強化質量政策制度落實。開展質量監測評價和統計調查,強化結果運用。完善質量激勵機制,開展自治區主席質量獎評選表彰活動,推動盟市、旗縣(市、區)開展政府質量激勵。依據國家質量分級標準規則,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分級,倡導優質優價,逐步實現精準監管。落實國家質量披露制度,實行企業標準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開展汽車“三包”服務承諾試點并逐步擴大范圍。完善創新產品首購訂購、預留份額、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等政策落實措施,構建覆蓋完整創新鏈條、支持創新動態循環的政府采購政策框架。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滿足中小微企業質量改進、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資金需要。落實好國家課程中關于“質量教育”的內容。開展對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建設質量相關一流本科專業,指導職業學校開展質量專業技術技能培訓,加強質量人才培養。依據國家質量政策評估制度,開展質量政策落實情況評估,向國家上報評估情況并提出政策改進建議。
(二十七)加強質量監督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強化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強化信用監管。落實國家重點工業產品準入改革要求,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完善安全責任體系,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依法嚴格監管涉及健康、安全的產品以及商超、餐飲等重點服務領域。加大產業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強化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完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收集分析評估機制,按風險等級落實處置措施。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設立傷害監測點進行信息采集,研判評估并依法提出預防干預措施。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完善召回管理工作機制,健全缺陷信息通報與會商機制。落實監管部門及企業追溯管理責任,加快建設全區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依據國家法規,加強產品防偽監督管理。落實國家質量安全“沙盒監管”制度,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加大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力度,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加強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能力建設,強化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檢驗監管。針對城鄉結合部、農村等重點區域,依法嚴厲打擊質量違法違規行為。開展“網劍行動”,凈化網絡市場環境,大力推進線上市場生態治理。
(二十八)推動質量社會共治。推動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合、企業主體、行業自律、社會參與、法制保障的質量治理模式。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動員各行業、各地區及廣大企業全面加強質量管理,全方位推動質量升級。鼓勵龍頭企業加強與上下游中小微企業的合作,通過專利授權、技術指導等方式,不斷提高中小企業的管理和技術水平。組織企業開展職工勞動和技能競賽、“質量攻關主題立功”競賽等活動,引導企業加強質量管理。鼓勵支持自治區行業協會商會、學會及消協等開展標準制定、品牌建設、質量管理等技術服務,推動行業質量誠信自律。舉辦“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推選國家誠信興商典型案例。加強綠色健康安全消費宣傳,引導消費者參與質量促進、社會監督。強化輿論引導和監督。鼓勵創作體現自治區高質量發展的影視和文學作品,大力宣傳各級政府質量獎獲獎單位、質量標桿企業的先進質量理念和最佳實踐,曝光質量領域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組織開展全區“質量月”活動,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集中開展社會化質量宣傳、質量幫扶和各領域質量專項執法,厚植質量文化,提升質量意識,營造濃厚質量氛圍。
(二十九)加強質量交流合作。積極爭取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落戶內蒙古。深化國際標準化工作,推進與俄羅斯、蒙古國等在標準領域的對接合作,開展標準比對、互認,拓展標準研究和轉化應用領域。參加國家計量比對與能力驗證活動,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參與區域性組織互認交流活動。深度參與質量基礎設施的國際治理和合作共建。配合國家健全貿易質量爭端預警和協調機制,支持自治區相關機構、團體參與技術性貿易措施相關規則和標準制定。配合國家建立跨國(境)消費爭議處理和執法監管合作機制,參與質量監管執法和消費維權雙多邊合作。積極參加和承辦全國性質量交流活動,推介特色品牌,宣傳質量成果。
十、保障措施
(三十)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對質量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質量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將質量強區建設擺上重要位置,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有關專項規劃同步推進,促進產業、金融、科技、貿易、用地、環境、能源、人才等方面政策與質量政策協同。
(三十一)落實工作任務。完善質量強區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機制,發揮自治區標準化和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牽頭作用,研究部署推進質量提升行動、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監管、質量考核等重點工作,定期調度各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精心謀劃質量提升行動,做到年度有安排,經費有保障,及時總結綱要落實情況。
(三十二)開展考核評價。對實施情況進行督查評估。進一步完善對相關部門的評價機制,對盟市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機制。強化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對綱要實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
(三十三)加大投入力度。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加大質量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為導向、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投入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按規定設立質量發展引導資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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